看到老笑话,还是忍不住啊!

一艘军舰航行在海上,在某一个夜晚,一名水手突然发现远方有一点灯光,他立即报告舰长:「
报告舰长,不远的地方有艘船正驶向我们,若再不改航道,就要撞上了!」
  舰长一听,立即呼叫到「呼叫呼叫!我是舰长,请立刻将你们的船,航道向东移10度!」对
方回到:「呼叫呼叫!请你们向西移10度!」舰长:「我是军舰,你敢叫我移!」对方立即道:「
考!我是灯塔,有种你就撞上试试?

课本啊!

作者:河洛云梦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有重复使用课本的传统,亦即学生升学后将所有的书本留下,供下一届学生使用。同一本教材,美国学生使用5年,日本学生使用达到10年,而在资源缺乏、经济落后的中国,课本的使用寿命仅仅半年。

《中国青年报》算了一笔帐:我国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2亿人,按每个学生每学期需用课本1500克计算,若能连续使用5年,可节约528万吨文化纸。而目前每生产1吨文化纸,需100吨净水、600度电、3立方米木材、12吨煤、300公斤化工原料。若以中小学人均课本费180元计算,扣除成本,全国每年至少可节约316.8亿元;如能重复使用5年,可节约1584亿元!"请把课本留给下届学生",该报用特大黑体字制作的这句标题显得异常沉重。(见2002年12月5日《中国青年报》一版)

纯净的1584亿元,居然来得如此容易!我实在想不出现在哪个项目哪家企业能创造出这般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行家分析说,重复利用课本至少有五大好处:其一、国家少印课本每年可以节省300多亿元;其二、纸张来自木材,可减少森林砍伐,保护环境;其三、污染成为国难,造纸业难辞其咎,少造纸即可减少污染;其四、可培养孩子珍惜物品、乐善好施、自利利人的美德;其五、可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很多贫困地区的学生因买不起昂贵的课本而辍学,与政府施压、学校喊冤相比,重复使用课本最为有效。换言之,免除我国中小学生的书费其实很简单,只要重复使用课本就行了。

如此说来,对于举步惟艰、怨声载道的当代义务教育来说,这可真是天降大馅饼,何乐而不食!

然而,我观教育多妩媚,料教育观我太幼稚。有网友见我高声呼吁,斥之曰:"在中国要办成一件好事不容易,你意想不到的东西太多了,这只是九牛一毛!什么?重复使用课本?大胆!你想截断某些人的财路???"

我大惭。所幸还有比我更幼稚的主儿。河北的一位良知未泯的人士"一直认为重复使用课本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应当引起重视,尽快办成",于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撰文呼吁推广此事,并且一再小心翼翼地强调"虽然会给印刷、发行单位造成一时困难,但比起给国家、百姓带来的实惠可谓九牛一毛"。效果如何呢?请看"没有下文"的下文:

"我把上述想法及具体操作方案整理成文稿,给河北省委、省政府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办公室寄去,省教委普教处于94年8月22日给我回函,说我的建议很好,今后要以适当的方式,在小学生中推荐这一办法。后来就没了下文。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好事,应当引起重视,尽快办成。于是我先后给《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等单位发稿,结果无不石沉大海。我匹夫之心不死,以为找错了门,于是又给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同志写信,结果还是有去无回。我常常感到,我就是与风车作战的唐吉诃德。"(据"围城杂文"网)

不仅如此,堂堂的《中国青年报》也多次呼吁,《杂文报》99年曾在头版头条发表专题评论,更有不少有识之士上书建议,然而不知何故,至今无人理睬。

呜呼,重复使用课本,仅仅是举手之劳,甚至只需决策者的一句话,一年便可以为国家节约三百多亿元,减少毁林与环境污染,减轻老百姓的教育负担,帮助失学儿童上学,还能培养学生爱惜公物美德……如此兴教之良策、强国之正道、益民之善行,世界各国都在做,唯独我们这个"优先发展教育"的国家迟迟不做–后来的事实表明,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不愿也。

直到 2003年2月15日,人们才从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中听到了"一个令人为之一振的好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人宣布,该年度中小学生教材出版发行体制将进行全面改革,以打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专营保护的垄断局面,引入竞争机制后,预计比原来的全国出版发行价格总量下降十多亿元,从而使中小学教材的价格降下来。

  然而业内有懂数学者一计算,发现此次招投标后,仅仅减少了0.3%的发行折扣。体现在教材降价上,意味着每100元的教材不过下降了0.3元。一本中小学教材的最高定价10多元,而每本教材的降价不过区区几分钱,这几分钱掉到地上都没人拾。对于一个每学期开学要缴二三百元教材费的中小学生,所降的价还不到一根冰棍钱!(据雅华《中小学教材降价:下了一点毛毛雨》,原载《大地》 2003年第18期)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现有出版社562家,出版中小学教材总册数和总定价分别是中国出版业全行业的52.9%、37.39%。中小学教材的比例占到课本总量的六成以上。这个其大无比的丰盛的大蛋糕,关系到很多行业、部门和人员的幸福生活。可见垄断者只要握住权柄,这十多亿乃至上百亿的课本收入就成了少数人的工资福利。明眼人都知道课本的利润空间远不止于此–项目招标在我国早已形成惯例和共识,就连如此简单通行的课本印刷发行招标居然拖延了二十多年,成为重要新闻,遑论其它。如果不解决权力利益化和行业垄断这个根本问题,只是在枝节问题上绕圈子,社会不可能有实质性的进步。

难怪有人喟叹道,如果老百姓利益依然被权势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一根树干不动,你万千树叶白摇",别说重复使用课本能节省三百亿元,就是能取得三千亿元的社会效益,恐怕也要等到猴年马月。

看来,孩子们沉重的书包还得继续背下去,家长们羞涩的腰包还得继续掏下去,中国特色的"义务教育"还得继续义务下去。何谓教材?教材者,交财也,义务之教,可以生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百姓是无权过问的。

You got an “F” in sex!

A six-year-old girl asks her mother, – "Mommy, how old are you?"
The mother replies, – "Honey, that’s a very personal question. You
are not supposed to ask a woman her age."

Then she asks, – " How much do you weigh?"

The mother says, – "Honey, that is also a personal question. People
don’t want to be asked about their weight."

The girl goes on, – "Mommy, why did you and daddy get a divorce?"

The mother says, – "That’s a very sensitive subject. When you are
older, I’ll tell you."

The next day, the girl goes to the kindergarten and tells her friend
about the conversation she had with her mother. Her friend says, –
"That’s easy!! Look at her driver’s license. You can find all the
information in there."

So the girl finds her mother’s driver’s license in her purse, looks at
it for a while, smiles big, and runs to her mother. – "Mommy, mommy, I
know how old you are! You are 32! I know how much you weigh, too! You
weigh 130 pounds! And I also know why you got a divorce! You got an
"F" in sex! "

有空看一下新语丝,还是不错的,现在的东西就是假

转一篇,很有娱乐性。
还有那个写一次性筷子的也不错,以后不反对用一次性筷子了,呵呵。
 
(作者注:此稿纸文本见于《学术界》2005年第5期,此是原稿。)
  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对《法和经济学》“上海财经”版中译本的批评
  金海军
  一
  明末学人张岱在其《夜航船序》中讲过的一则笑话,“昔有一僧人,与一士
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谈阔论,僧畏慑,拳足而寝。僧人听其语有破绽,乃曰:
‘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是两个人。’僧曰:
‘这等尧舜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自然是一个人!’僧乃笑曰:‘这
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其实,这何尝只是古代笑话,现代人也还在继
续着,并且花样翻新,不仅把同一个人当成两个人,甚至当成了三个人,张冠李
戴,亥豕鲁鱼。现在看到《法和经济学》这个译本(罗伯特·D.考特、托马斯·S.
尤伦:《法和经济学》,施少华、姜建强等译,张军审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以下简称“上海财经版”),不禁让人想到上面这个笑话,权且让我
也略为伸伸手脚,批一批这个中译本。
  法和经济学,或谓法律的经济分析,是由一些美国学者于20世纪60、70年代
倡导兴起的一个学术流派,不过,在短短三十年后即流布于全美和欧洲、亚洲诸
多国家,盛行一时。90年代,一些介绍该流派的作品,尤其是教科书也被译介到
中国来了,其中的佼佼者就有考特和尤伦的《法和经济学》(罗伯特·D.考特、
托马斯·S.尤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以下简称“上海三联版”)。尽管该书作者的名气也许不如该学派的
领军人物波斯纳那么大,但在我看来,它作为教科书在结构和内容上远比波斯纳
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林
毅夫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更为合理、地道。教科书的更新当然
比学术专著要快得多,往往五年左右就会出新版,但这两本书的译者和国内出版
社似乎都在吃老本,未见到与时俱进的中译本。比如,《法律的经济分析》中译
本依据的是1992年版英文本(第4版),而实际上在中文版出版之际,英文本就
开始推出第5版了,现在更是已经出到了第6版(2003年)。《法和经济学》译本
的情况似乎较好些,“上海财经版”是根据英文本第3版翻译的新译本。但事实
上,该书英文本已经在2003年推出了第4版。显然,当我们无法与原版同步更新
译本时,似乎更有必要准确、慎重地创作、出版译本。
  二
  对《法和经济学》“上海财经版”的注意,始于今年3月在网上查找资料时
偶尔看到该书审校者的一篇“中文版序言”。因为审校者张军就是该书“上海三
联版”的主译者,想来这一版应该有错则改,大有进步了。孰料,从图书馆找来
该中译本,翻开正文第1页,就看到一处大错。他们竟然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译作“福尔摩斯”,不知底细者还以为是柯
南道尔再世,让这个英国大侦探到美国改行当大法官了呢!而在第50页,同样是
这位霍姆斯,却又被翻成“赫尔墨斯”,变为希腊神话中的商业之神了。
  关于人名的翻译,下面这一例可算是最离谱的,其荒谬程度直追前些年遗臭
学界的把中国儒家亚圣“孟子”(Mencius)译作“门修斯”。先来看该中译本
中的一句话:“为说明起见,我们引用中国哲人孙中山先生在经典著作《战争的
艺术》一书中所写:‘当你的军队已经突破界限(进入敌方领地)时,你应该烧
掉船只和桥梁,以使所有人明白他们已经无退路可走’”(第162页)。而在其
注释中我们还看到了该引文的出处:“桑·图:《战争的艺术》,第9节,第3部
分”(第191页,注释6)。孙中山尽管是职业革命家和民国缔造者,但似乎从来
就不算一个哲学家和军事家,何来如此大作呢?而且,这个桑·图又是谁,跟孙
中山是一个人呢?还是两个人?笔者初步怀疑这两个都不是,而应当是第三个人,
即中国春秋时期的军事理论家孙子(孙武),而所提《战争的艺术》就是《孙子
兵法》。笔者设法找来原版书求证,看到原文作者明明是这样写的:To
illustrate from a classical book on the art of war, the Chinese
philosopher Sun Tsu writes, “When your army has crossed the border
[into hostile territory], you should burn your boats and bridges, in
order to make it clear to everybody that you have no hankering after
home” (Sun Tzu, the Art of War, section IX, part 3) (p. 187)。
(Robert Cooter and Thomas Ulen, Law and Economics, 3rd ed., Addison
Wesley Longman, Inc. 2000。以下引证原文而仅标页码者,均指该书)。很显
然,原文作者在这里引用的是孙子的《孙子兵法》(或《孙子》)卷下“九地
篇”,所谓“帅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焚舟破釜”。原译者把“孙子”
(Sun Tzu。原版正文写作Sun Tsu亦有误)误作“孙中山”(孙逸仙,Sun
Yat-sen)和不知何方神圣的“桑·图”,这恐怕就不仅仅是专业知识不足的问
题了!
  外国人名的翻译多采音译,尽管用不同的汉字来表音,也不能算错,但对于
一些名人的翻译,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译名。如果现在再自行其是,
各人各译,恐怕就不能说是正确的了,至少是极不规范的。“上海财经版”在这
方面的错误也所在多有。比如,原译“大哲学家霍布斯、洛克、罗尔斯,或阿里
斯多德发展起来的关于公平的概念”(第72页),而原文中明明是“Aristotle”
(亚里士多德);再比如,原译“例如,卡尔·李维林,美国最成功的法规——
统一商业法规——的编写者”(第361-362页),可是查原文(p.422)可知,这
里所提到的是主持制订美国《统一商法典》(而非“统一商业法规”)的学者
Karl Llewellyn,通译作“卡尔·卢埃林”,他也是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
  三
  《法和经济学》“上海财经版”在专业术语、句子结构等方面的明显错误也
是频频出现。限于篇幅,仅举数例。
  1.原译:“美国最高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第2页)、“美国最高法院……
有九个成员,包括美国大法官和八个助理法官”(第55页)
  原文:“Associate Justice” (p. 3),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has nine member, consisting of the 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eight associate justices .” (p. 63)
  更正:这里的associate justice,既不是像中国的助理审判员,也不是助
理法官,否则就大大贬低了他们的地位。该词就译作“大法官”,仅为区别于首
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初步了解美国司法制度的人都知道,美国联邦最
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组成,其中1位为首席大法官,目前司掌此职者是伦奎斯特
(William H. Rehnquist)。
  2.原译:“法律的生活并不是逻辑性的:它一直是经验性的。”(第50页)
  原文:“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p. 57)
  更正:“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句话恐怕是学习法律的人都
耳熟能详的,更已成为霍姆斯的一个标志。普通词典如《英汉大词典》(陆谷孙
主编:《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539页)在Holmes条目中
都收入了这句话。原译者既可以把同一个霍姆斯译成三个人,无怪乎对此名言就
信手乱译了。类似的情况还有,把梅因在《古代法》中最经典的一句话:“进步
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梅因:《古代
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7页),译成了“‘这个进步社会的
运动迄今为止已成为一个从地位到合同的运动过程。’享利·缅因《古代的法
律》”(第153页)。
  3.原译:“……拿破仑委派法律学者人士制定了被称为拿破仑法案的法律
草案,这项法案在1804年公布执行。起草该法案的学者以Corpus Juris Civilis
(“民法通则”)作为他们的最初模型,民法通则是于公元528-534年在当时的
东罗马帝国皇帝的指令下编撰的。”(第51页)
  原文:“Napoleon supplied them by commissioning legal scholars to
draft the rules called the Code Napoleon, which was promulgated in 1804.
The scholars who drafted it took their model the Corpus Juris Civilis
(‘The Body of the Civil Law’), which was compiled and edited in AD
528-534 at the behest of the Roman Emperor Justinian”. (p. 58)
  更正:此处最有反讽意味的是,原译者用中华人民共和国1986年的《民法通
则》来套译1500多年前的《国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也译作《民法
大全》)。再有,拿破仑所公布的也不是“法案”,而就是《拿破仑法典》
(Code Napoleon),其中最有名的,也成为现代民法典鼻祖的是《法国民法典》
(Code Civil Francais),它一度就被称为《拿破仑法典》。以致于拿破仑曾
自夸道:“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这么多的胜利……,
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拿破仑法典》,
李浩培、吴传颐、孙鸣岗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译者序)。另外,原译中漏
译了下令编撰《国法大全》的这位皇帝的名字Justinian。国内多译作“查士丁
尼”、“优士丁尼”或“尤士丁尼安”。另据前不久去世的著名罗马法研究者周
枬先生的考证,上述各语均按英语发音译出,正确的译法应当是“优斯体尼亚努
斯”(周枬:《罗马法原论》上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页注1)。
  4.原译:“……美国政府一直试图通过颁布标准商业法案(Uniform
Commercial Code)以求在商业法上获得更大的一致性。……此外,20世纪20年
代建立了美国法律协会(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当在不同地区出现不
同的做法时,该组织周期性举行会议重新修订法律。这些修订案,如合同法(第
二)修正案(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 Law)和民事侵权(第二)
修正案(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 Law),在功能上具有被认为是民
法国家法令中才有的特点。”(第52页)
  原文:从略。
  更正:Uniform Commercial Code / UCC已经被通译为《统一商法典》。更
何况,它既非“标准”,更不是“法案”,而是由美国法律学会和统一州法全国
委员会两大组织联合起草的一部统一法,交由各州采纳后方在该州生效。目前它
已被美国各州所采纳(路易斯安那州未完全采纳)。American Law Institute /
ALI通译为“美国法律学会”、“美国法学会”,该书译作“美国法律协会”,
不算大错(相对于有人译作“美国法律研究院”而言)。不过,由于ALI只是一
个民间机构,所以,把Restatement译作“修订法律”、“修订案”就与理不通
了。实际上它只是“法律重述”,换句话说,就是把某一领域中大量的司法判例
予以系统化、条理化、简单化,以克服判例的不确定性和过分复杂性(Bryan A.
Garner, Black’s Law Dictionary, 8th ed., 2004, p1339;薛波主编:《元
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191页)。因此,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 Law应译作“合同法(第二次)重述”,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 Law应译作“侵权法(第二次)重述”。还需指
出,该译本在此后又将UCC译成了《统一商业法典》(例如第190-191页)、“统
一商业法规”(例如第361页)等,真不知其“标准”何在?
  5.原译:“关于法律的经济分析已经揭示了,自20世纪60年代第一家知识
企业成立以来,普通法和效率之间的一致性比任何人预期的都要多”(第360
页)。
  原文:“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has demonstrated more consistency
between the common law and efficiency than anyone anticipated when the
intellectual enterprise first began in the 1960s.”(p. 421)
  更正:如果不看原文,估计读者中没人能够明白什么叫“第一家知识企业”,
还以为是当下时髦的所谓“知识经济”中的企业呢!可要是这样,怎么又是在60
年代呢?其实,原译者并不明白,enterprise不仅可译作“企业”,还有“事业”
的意思。此处的“intellectual enterprise”实际就是指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
“法和经济学”运动。笔者将此句试译为:“在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项知识事业于
20世纪60年代兴起伊始,它就已经表明,普通法和效率之间的一致性远超乎所有
人的预料”。
  6.原译:“‘法律商人’的传统解释提供了一个例子。……在18世纪时的
票据和汇票法尤其是这一模式的例证”(第361页)。该句所附注释:“在多大
程度上,中世纪的法律商人是实质性而不是程序性的,仍然是有争议的,并且它
与普通法和海事法的关系是很难重建的。在18世纪中所发生的将汇票和谈判手段
吸收进普通法的过程被很好地记录下来。传统理论是由霍尔登在《谈判工具的早
期历史(19)》中提出来的。约翰·贝克在‘法律商人与1700年之前的普通法’
(《剑桥法律期刊》第38期,第295页,1979年)中对霍尔登提出了批评。”
(第367页,注释28)
  原文:“The Traditional account of the ‘law merchant’ provides
an example.…… The law of notes and bills of exchang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especially exemplifies this pattern.”(p. 421-422).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medieval law merchant was substantive,
rather than procedural, is disputed,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common
law and admiralty law is difficult to reconstruct. The Process of
assimilating bills of exchange and negotiable instruments into the
common law, which occurre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is well
documented. The traditional theory is developed by Holden in EARLY
HISTORY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19). Holden is criticized by John
Baker in The Law Merchant and the Common Law Before 1700, 38 CAMBRIDGE
LAW J. 295 (1979).” (p. 422, n. 28).
  更正:读者恐怕很难从译文中理解“法律商人”、“谈判手段”究竟指什么?
“中世纪的法律商人是实质性而不是程序性的”又是什么意思?但当我们看到原
文时,一切疑问顿时烟消。law merchant可不是“法律商人”,而是中世纪由商
人习惯所形成的“商人法”;note也不是指“票据”,而是指票据的一种——
“本票”;negotiable instruments才是真正的“票据”,并不是八竿子也打不
着的“谈判手段”。另需注意,对该注释28的翻译有结构性错误。
  7.原译:“对于一个特别的案件,有时所有巡回法官要联席对案件进行判
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说是‘济济一堂’(en banc or ‘in bank’)”
(第55页);“美国法院不接受‘道听途说’(由其他人发现并告诉证人的),
因为陪审团可能无法判断其有效性。‘道听途说规则’在美国是基本规则,但在
欧洲则被削弱了”(第366页,注释20)。
  原文:从略。
  更正:“济济一堂”、“道听途说”,这些中国成语读来琅琅上口,充满文
学意味,但将之用作英美法术语,恐怕就很不是味道了。“en banc”是法文,
英语义作“on the bench”,中文义作“全院庭审”或“全席审理”,指由法院
的全体法官参加案件的审理和裁判。“hearsay”作为证据法术语,应译作“传
闻”或“传闻证据”,而“hearsay rule”则是“传闻证据规则”。
  8.原译:“在美国的地方法院中,大多数法官是从有限制条款的事务所中
选出来的”(第366页,注释21)
  原文:“In local courts in America, most judges are elected for
limited terms of office”. (p. 408, n. 21)
  更正:仅从原译看,似乎是说美国法官大多出身于律师,但“有限制条款的
事务所”又是什么意思呢?借助原文,显然可见,是译者的理解出错了。office
不一定是“事务所”,还可以是“公职”啊。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应当是说:
“在美国地方法院,大多数法官是被选举出来,在限期内担当该职位的”。
  四
  另有必要指出,《法和经济学》“上海财经版”的一些错误承袭自“上海三
联版”,而且,“上海三联版”本身也有自身的错误。因为后者并非本文批评的
直接对象,故仅举数例为证。比如,它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associate
justice)译作“副法官”(“上海三联版”第114页,下同)、把优士丁尼《国
法大全》译作“加斯庭帝国法”(第97页)、把国际公法著名学者格劳休斯
(Hugo Grotius)译作“雨果·格罗提尔斯”(第180页)、把合同成立过程中
的要约与承诺分别译作“报价”和“接受”(第297页)等。更有意思的是,本
文开头提到的霍姆斯法官,在“上海三联版”中又变成了第四个人——“霍尔穆
斯法官”(第298页)。
  以上举例,仅限于法学方面,而且主要涉及该中译本的第3章与第10章中比
较显眼的若干错误。笔者之意,仅在于证明该书翻译错误之严重,之低劣,无意
替代校对之责。由此,全部结论就是,《法和经济学》“上海财经版”是一本严
重不合格的翻译产品。译者没有相关知识背景就乱译一气、统稿和审校者徒署虚
名、编辑和出版者唯利是图,可谓“三关尽失”,才形成了眼前这样的结果。试
想,只要有一关能切实把住,断不致译作质量如此恶劣。不知该书译、校者和出
版者是否意识到,这样的错误“本身也是‘法和经济学’的问题”!

武汉公交车ZT

(521经过学校门口,经常坐的。不像北京,堵车了都说‘打的吧’,武汉堵车了都说‘下车坐公汽吧’。^_^)
 
武汉公交车(0)
    来过武汉的和在武汉生活的人都应该知道武汉的521是多么的生猛和剽
悍,不知道大家听说过关于521的这两个神话没有。一个是有一次521 司机
飚车的时候车轮起火了,另一个是521刹车的时候一个乘客把那根直的铁扶
手拉弯了……
    每每跟同学说起,同学就会跟我说他们坐在521 上面看着521一辆一辆
的超taxi时的壮观,想着1.2¥换来如此超值的服务是多么的爽。有一次我
有一个武汉的同学说:“521超taxi那算不了什么壮观,壮观的是521超521
!!”
    后来有人评论要想不迟到请坐521!有位同学大一刚来的时候,第一次
和同学出去玩坐的就是521,结果一开始就从座位上摔下来了!据说当时会
出现时空扭曲的现象…… 4辆521在洪山广场做环形运动的话,足以在上空
打开一个时空门了。 再多一辆当时肯定造成重力失常,磁场混乱,火车出
轨,轮船触礁, 飞机失事,地震,山崩,海啸,酸雨,泥石流,龙卷风,
太阳黑子爆发,小行星撞击地球……甚至把外星人招来。后果不堪设想。
    车轮起火偶倒是碰见过,而且是在后车轮那次真的好怕怕啊!太agree
了,521超521 ,那就是极品飞车的感觉。就像警匪片里拍的那样……感觉
和坐喷气式飞机一样……绝对正确,曾经坐过一趟521,连着超过了两辆521
……还有一次竟然有个人胆敢在两辆521之间想穿过马路,其胆量着实惊人!
 
武汉公交车(1)
    我们曾经讨论过请521司机组成一个方程式车队的可能性,最后的结论
就是,进入三甲应该没问题的。我觉得舒马赫退役之后,来武汉开521是一
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肯定不能象他在F1 赛场上那样风光无限了。
    武汉公交车司机里高手如云。那以前听别人在外面吹牛。
    问:你做什么的?
    答:我******在武汉开公交的。
    旁人一阵羡慕的眼光……
    有次坐521,遇到一个强人,坐在最后一排最中间,面朝车内的走道没
有扶手可扶……一刹车,他顺着走道滚到汽缸盖那边去了。521,喜欢武汉
的理由!
    逛街坐521,回来发现同学已经毕业,结婚生子了。时钟变慢,尺子变
短。普林斯顿正在考虑和521车队共建世界级实验室,以期待证明大统一场
理论。据说普利斯通轮胎和米其林轮胎为了521的赞助权正打的不可开交。
    爱生活,爱521 !
   《生死时速》的剧情套在 521上就没有悬念了,炸弹的电子装置电都漏
完了车速还没下过100km/h 呢,只要一直加油就可以了……521上面的炸弹
因为速度太快,你会看到那个炸弹的数码管的时间往回流, 直到那个炸弹
还原成一堆电线,硫磺等原材料。炸弹作出来不超过一个月的, 司机可以
控制回溯的时间,他们的培训课里都有, 不用查表就可以自由的换算时空
,哈哈。nasa还没有到这一步, 他们倒是经常派人过来选修一些常规空间
航行的基础课。老美就是喜欢在发动机什么的上面动脑筋,忽视人的培养。
其实派一个521的司机过去照样把联合收割机开到近月轨道。
    过两天再坐坐521去,好久没体验,生活都没激情了,光是看着521跑,
那激情都很澎湃了。另:要说最快建议你们去坐576,从中华路到华农,在
街道口就可以搭,那才叫……
    有一次擂到树了,树把车身劈成两半,两米多啊!……
    坐576可千万不能坐最后一排,以前在武汉的时候陪偶mm去司门口,回
来的时候在中华路坐576,正好那时候中华路大修,路上全是坑,可那司机
就像没看见似的,根本不绕道, 连转弯都不用,直接从坑上轧了过去,可
怜的我就和车顶来了次亲密接触,撞的我头昏眼花。
    我走过那么多城市,坐过无数城市的公车,武汉的公车司机水平是最好
的。爽就一个字!武大的同学是这样形容武汉公交车司机的:F1训种迫栈酰巳擞性穑?
能在武汉公交司机中混出名堂,但是武汉公车司机进F1的话一定能创造奇迹。
呵呵。
    我今年暑假去武汉的时候就亲自体会到了武汉公交的“彪悍”。才一上
车,还没有站稳,车就飞一般在马路上冲撞起来。我当时是连人带行李被从
车头甩到了车尾,啊哟喂,好恐怖的说。
 
武汉公交车(2)
    小P孩呀小P孩什么时候576也敢叫飙?知道为什么557取消了?当
年长江大桥翻修的时候不让过,有个557 司机不信邪说:大不了老子不
上桥沙!油门一踩上到龟山顶才换到三档直接腾空,汉口家乐福门口稳
稳落地,然后上四档上立交桥。车上有个不开眼的小P孩,说什么柯受
凉什么的,司机来一句:个斑马,老子开557的时候 他还在幼儿园踩三
轮咧~~~~~~
    舒马赫真运气好,不然来武汉也不一定能当个好司机,,,哈哈!
    大家在武汉坐车可以完全放心,武汉的公交车司机技术个个都很牛
逼,因为不牛逼的已经死光了。
    前两年几大保险公司联手对武汉公交公司拒保,根据统计,他们每
投保100块,要索赔114块。。。
    其实派一个521的司机过去照样把联合收割机开到近月轨道。
    安妮宝贝曾在一本书中说:她在武汉坐公交时,特别盛赞了司机,
说他的老婆肯定很幸福,这样全神贯注开着快车的男人一定很有责任感。
偶同学对我说,安妮肯定没坐过其它公车,因为在武汉所有的司机都是
这样滴!~在些特别表扬一下其中的女司机,发想飙来比男司机还生猛!
~
    so,到了其它城市就觉得公交奇慢无比,偶在上海从来不坐公交,只
坐地铁,受不了它的慢~~~~~~~~`
    不知道华中的同学坐过39 、59那种城郊车没有~那才叫~~~从以前城
建一站~上车~一直到终点站~~任车上人大呼小叫~~~硬是一站没停~~~~至
于速度~一看就知道司机打算进武汉521~709等专业路线发展~
    活活,偶是深有感触的。坐729去汉口看妹妹,在车辆厂门口,和543
对飙了起来,一路飙一路骂啊,进站的时候,729一个内切,543立马一个
急刹,我坐在靠窗的位置,543的车头离俺只有5公分啊,吓得俺差点尿裤
子,从此再不坐最后一排。倒啊。
    谈到生猛,楼主坐过从六度桥到吴家山的小bus没有。有一次偶在bus
后排抽烟,把烟放在窗户旁,几秒种后,烟伸出窗外的部分没了!
    偶对武汉的公交是仰慕已久了。有机会一定要去坐坐。 上次晚上8点
的时候从华中坐702到百汇,居然只用了20多分钟, 呵呵,是在是太厉害
了,一路上要是没有人主动要求下车司机是不会停了,一共超了两辆540,
爽…………啊!!
    偶住在汉口,一般而言,汉口人太多,车跑得不快。但是,偶高中从
古田2路到新华路,一共10站路,全长大概10公里。最快一次用了11分钟。
而且人家还是每站停,哈敬业!现在在西安,也是10公里,上车,睡一觉,
醒来看看,才走了三分之一。吃个包子,喝瓶绿茶,才走了1/2,等到了,
用了1小时。而且还是在二环上跑。
    你们肯定没有做过 570!虽然我只坐过一回!大四下去紧邻湖北工学
院的士官军械学校,偶基本就没有贴在坐位上,一直是飘忽在半空中。因
为车速太快,加之路况奇烂,导致颠三倒四颠沛流离疯疯癫癫,根本不给
你喘息的机会,那天的旅途真的太刺激!
    另外借机表扬一下的士哥哥!有次和朋友从司门口打的回武大。朋友
手上端着杯没喝完的咖啡!我们坐在后排正准备悠闲的聊天,结果那个年
轻的司机葛格以赛车的感觉驾驶老式富康。熟悉那段路的人都知道有很多
路口和红绿灯,加之小东门一带堵车严重。往往是刚一加速就要急刹车!
后果就是——我朋友pp的衣服前襟享受了那半杯香浓的咖啡!
你喘息的机会,那天的旅途真的太刺激!                     抵制日货,人人有责!
    另外借机表扬一下的士哥哥!有次和朋友从司门口打的回武大。朋友
手上端着杯没喝完的咖啡!我们坐在后排正准备悠闲的聊天,结果那个年
轻的司机葛格以赛车的感觉驾驶老式富康。熟悉那段路的人都知道有很多
路口和红绿灯,加之小东门一带堵车严重。往往是刚一加速就要急刹车!
后果就是——我朋友pp的衣服前襟享受了那半杯香浓的咖啡!
521 路是由中华路码头发车经由司门口、小东门达洪山广场,然后穿
过中南商业大楼,然后在走上洛喻路、武洛路,直达鲁巷的。在双洛上最
出风头的就是7字头公交和5字公交,数量之多,令人惊讶,重线争客,现
在十分严重。5字头公汽大多彪悍以开英雄车甩客甩站而明闻遐迩,7字头
公汽以赖站出名,他们最著名的口号就是:“我们准点发车”。
    至于521之彪悍,其实,楼上诸位言过其实,最牛b的是 593路,我坐
593路,看 593单挑521 基本没输过,绝对牛b !521挑521我也碰过几次,
也不过尔尔!
    双洛:武洛、洛喻之飚车王者排名:593-521-583-以及等等。
    欢迎外地朋友来汉体验武汉公交文化,记得给自己买分保险!
    武汉最拽最牛的应该是806线,806的司机们技术高超,飚车基本是职
业地~从乘客很难在车站搭上车就可以看出来。武汉司机n个特点:
    第一,女司机众多,并且个个是高音(以74路为例)。
    第二,武汉司机决不允许小巴士在他们前面晃悠。
    第三,在路上遇到行人,一般不减速,结果只有三种:要么你被吓得
飞回来,要么公车在你面前三分之一厘米处急停,或者就是¥%……×※
    四,进站凶猛,比F1绝对爽,人家F1还有60km的限制。我曾亲眼目睹
两辆570抢道在中南那里把一个妇女和妇女的自行车上的女儿撞飞的场面%
    第五,武汉的公车很少空着,嘿嘿※×%……
    对啊,我二千年刚到武汉时,武汉的公交那个猛啊。我当时评价是,
武汉的司机,一半是疯子,一半是傻子,就没一个是正常的!~~~不过,感
觉今年来,速度大不如前了.可能是整顿了吧~~~
    在沈阳流传着一句:天上战斗机,地上217。
    武汉的公交车在全国是最多的,有5000辆。我有个老同学开503, 曾
经把个电线杆撞倒。他说不是很吓人,但是我开车他就总是说怕,想去打
的,因为他没见过40码还要加速转弯,而且还是左转转小弯道,走逆行线。
但是最关键得是我,看见前面有个坑,于是我选择朝不远处得的士开过去,
快临近得时候我猛打盘子,算是没撞上。我考,看他们一车人都开骂了!!
就此以后,他们硬是不敢要我开车,痛苦呀!!!!
    有次朋友结婚我开车。到目的地百步亭花园后发现,新郎竟然没有装
在车子里带过来,一下子慌了,时间不多了,他们要我去接。我正要走,
朋友说不能走原路,这样不吉,不能走回头路。我只好走月湖桥、长江大
桥、中北路,直到梨园。。。。(其实过二桥就可以直接到的),我出门
时甩了一辆公交车一盘子,然后一溜烟走了。月湖桥至大桥至中南至中北
路至徐东路至梨园,我只用了三十八分钟,起码进速八十,还是在那五月
十八日早上满世界的婚车的那天,只用了三十八分钟。。。。回头一看,
一公交车,(我甩盘子那位),伸一小指对我说:瞧你小样,开这么慢!
    8月26号。我一同学坐806, 在钉子桥附近,一个急刹车,4颗门牙没
了,据说伤势还是最轻的。我上大学已经坐了3年806哦,感觉有时快有时
慢,记得有次坐549。上长江2桥一半后往桥下开,好象就一直处于半腾空
状态,表现为pp和坐椅不能维持1秒以上接触…….
    一提这个我就火大!4年前去武汉实习,回来时留了2棵牙在武汉。
    湖工分部后面那条小路只能走一辆半车,而且几个弯都是90度的。但
570在那条路上敢把油门踩到底,还敢错车, 真不知道是怎么开的,水平
高哇!!
    你们上面的全错鸟你们什么时候见过武汉有bus了, 你们自己眼睛有
问题就不要乱说,那是bus吗,武汉从来就没这么落后过! 武汉的发展一
高哇!!                                                 抵制日货,人人有责!
    你们上面的全错鸟你们什么时候见过武汉有bus了, 你们自己眼睛有
问题就不要乱说,那是bus吗,武汉从来就没这么落后过! 武汉的发展一
开始就是起点最超前的。那个东西不叫公共汽车,他叫公共飞机。不过我
们还是要承认,他确实飞得低了点。所以现在我们武汉市正在研究空中管
理的新方案望有痔人士积极参与!
583还扎实些,一边“赛车”还一边“对骂”,2辆车抢生意,完全是
在马路上上演“生死时速”~~~
    在武汉坐车最爽的一次是大三暑假正中午,从青年路到广埠吨,当时
天很热,街上没有多少人,715, 售票员一路问有没有下的,没有下的就
不停,我靠,那个飑车速度!我做在后面,两只手死死的扒着前面的背靠,
经常身子快飞起来了,生怕拐弯的时候把自己给甩到窗户外面去了,司机
穿着短库,拖鞋开车!司机则门的玻璃都下了,是为了通风!经常一阵颠
簸之后,就是长时间的腾空飞行,那一个爽!!!,来北京两年多了,每
次坐公交车就觉得郁闷!!!
    哎! 总算找到知音了! 记得大学时坐538去政法, 2000年的时候吧。
从纺院门前那条路……叫什么来着,右拐去政法大门口。90 度也 ,司机
从来不减速的。而且最郁闷的是当时拐弯进去大概30米是一个土包子,然
后在政法的学校招待所那里又是一个。第一次坐车去政法的时候,偶坐在
最后一排——当时刚来武汉还米有经验, 在武汉坐bus永远不要坐在最后
几排,永远不要站在米有扶手的地方,当然了,能站着,不要坐着……臀
部丰满且皮厚的除外!——当时偶坐在最右角落里的座位,一朋友坐在我
旁边,拐弯的时候,偶把车窗上的封条都扯出来了,可还是把偶摔到中间
的位子上了。朋友的头就直接拱到最左边的窗户上了。完了我们刚坐直,
准备骂的时候,忽然身子腾空了。然后重重的摔到椅子上了。心想幸亏米
有摔到地上的时候,又来了…………
    我记得之后一星期上公共汽车都米有坐过座位。后来,偶和同学们去
政法的时候,到了那里,都会不由自主的站起来,然后一个人抱一根柱子。
那神情…………跟火星撞地球一样。怀念哩!!
    我敢说,全国的公交除了武汉的有这么爽的,其他的应该就没有啦。想
当年我们校门口的那条路(卓刀泉)的上下坡多(靠近鲁巷那段), 715
还从那走时,就是下雨天也是踩油门下坡的!!!!会车那是更不能会踩刹车
的了^_^有次走路上,一辆715从偶身后没声响的飞过,我差点呆了,刚刚
我的手甩出去刚好收回来,不然绝对粉碎性了还有一次是有辆 715刚刚出
了车祸,结果我座的那辆在车头上贴着“高速驾驶,血的教训”在飚车,
偶没话说了。偶有天加班,晚上9点半的样子坐703回家(还是新换的那种
加长空调车),因为在洪山的时候被甩了一盘子(被超车),司机郁闷了
半天,车到15中的时候突然爆发了,问了一句“大东门有没有下的”后开
始发飚。从15中到阅马厂虽然只有 2站路(中间一个立交桥),但只用了
35秒的时间(车上有电子显示屏,所以时间很准确)。一路上最低时速在
80码以上,没有不超的车子,全车人没有一个打瞌睡的,全部紧紧抱着前
排扶手,死死的盯着车头玻璃,直到上大桥不得不减速了才松一口气。自
始至终全车没有一个人说话,异常镇静!
    ps:武汉的朋友应该知道15中到阅马厂是武昌最繁华的路段
    武汉三年~~~总是想不通为什么武汉人说话声音会这么大~~~直到有次
和同学坐596, 普通的音量在车箱里已没有凝聚力,不扯着嗓子喊跟本无
法让别人知道你在说什么~~~因为声音跟本跟不上车速~~~
    电车超电车是满壮观。恐怕也只有武汉滴公交司机能把电车的性能彻
底发挥出来吧!坐电车都有寒的感觉啊!武汉的公交确实快,521我常坐,
901也很快,有一次我的朋友结婚,901和奔驰竞赛,我们的奔驰还真跑不
赢他,最后气不过,换辆宝马在站里别住他,打丫的一顿,他还很不服气
呢!!!
    记得当年坐521时,追前面一个521,那个速度啊,当时有人提醒要注
意安全,结果司机一句话,我们全部不言语了:“前头那个都不怕死,老
子怕个莫斯……”
    当年朱容基来武汉考察,他坐公交车,深有感触的说:武汉最有特色
的就是公交司机的技术世界超一流!顺便来解释哈什么叫:甩盘子。甩盘
子就是后面的车以大于45度的角度岔到前面的车的前面,用车尾压住车头,
因为要大幅度的转方向盘,所以叫甩盘子。被甩盘子的公汽一般都要急刹,
不刹铁闯。
    ps:武汉公汽的报复心级强,公汽被公汽超了,只要不爽一定追上去
甩它一盘子是呀,有回俺座70路,从杂技厅到王家湾,在后排座着一个学
生,手里拿着热干面,过了青年路,路面有点不平,就看着那碗热干面,
飞了起来,和人一起,然后落到那人的身上,可怜呀!!!!
    偶有次坐583, 在一阵飞沙走石中车像闪电一样疾弛在民院路上,女
司机正在自爽似的满足于自己的坐骑。突有一人说“下车”并已站起小心
翼翼地走到车门,女司机马上很扫兴似地狂停一把,而售票员早已心领神
会地牢牢抓住了扶手。那人当场从中间的车门被甩到司机旁边,躺在机壳
上双眼惊恐地望着女英雄,这位酷J对他说到 “你看老子停得多准”偶看
窗外愕然中……真准!车头与站牌并齐毫厘不差~~~~然后那衰人下车慢
了点,当既被司机和售票员汗直流:“个斑马的下咧慢,老子开快点到站
后开回来争取再骂他一遍”